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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 公开选调中学教研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4 16: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 1+3”政策文件精神,缓解教研员队伍结构断层、新生力量不足的现状,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实现“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升”发展目标,根据《承德市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经我局研究,拟面向市直属中学为市教育局教研室公开选调教研员 3 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 一) 岗位
高中语文 1 名、初中英语 1 名、初中化学 1 名。
( 二 )范围
市直属中学一线教师及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在教育教研工作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 教育事业,对教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教研员的职责。
2.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理解并把握学科教学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教育教学有深入的认识和思考,熟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学等相关理论,能够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研实践。
3.具备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应聘岗位学科相关专业。
5.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 10 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6.从事一线教学期间,应获得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一等奖,近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成绩在本校突 出。
7.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左右( 1980 年 1 月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市卓越教师、精英教师等教学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处理处分或近 3 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在各直属中学校园网站予以发布。
( 二)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单位出具的近 3 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证明和推荐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评优课奖励证书、主持并结题的本学段本学科课题佐证材料复印件;获得的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市卓越教师、精英教师等教学荣誉称号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人一档、装订成册,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5:30 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 215 室。
( 三)评卷
在驻局纪检组监督指导下,组成评审组对应聘人员报名卷宗予以集中审核,按照国家、省、市不同层次荣誉称号及教学业绩等进行赋分,满分为 30 分。
( 四 )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讲评课方式进行,满分为 70 分。
四、考察
(一)确定人选
按照总成绩(评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与选调岗位计划 1 ∶ 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 二)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通过外调形式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所提供信息真伪性。
五、确定对象和公示
( 一)确定选调对象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报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
( 二)公示
拟调人选在承德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 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2.本次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 年 3 月 24 日